福瑞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28:21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 座 7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57,376,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5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578,64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8,798,09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10,190,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92,01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8,79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6,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75%;反对
7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2%;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60,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352%;
反对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提案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4,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2%;反对
7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79%;
反对7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3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提案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95%;反对
7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1%;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5,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901%;
反对7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9%;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提案 4.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29%;反对
7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80,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44%;
反对7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提案 5.00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5,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1%;反对
7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9%;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8,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87%;
反对7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
提案 6.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3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3%;反对
7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0,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81%;
反对7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提案 7.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5,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1%;反对
7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8,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87%;
反对7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提案 8.00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59%;反对
7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6,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952%;
反对7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5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提案 9.0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58,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0%;反对
7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8%;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2,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559%;
反对7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