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21 18:20:44
股票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亮 刘刚中 王剑
曹贻儒 栾文辉 赵厚杰
石建高 杨金纯 刘嘉厚
全体监事签字:
宋强 刘训军 任福帅
高坤 李玉武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赵亮 刘刚中 曹贻儒
赵厚杰 徐晓青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南山智尚、发行人、本公司、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股票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书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保荐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和信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山东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值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董事会
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发行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
与授权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3、延长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了调整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等相关议案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4 年 11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
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9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
根据和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5)第 000010 号),
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
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
2025 年 5 月 16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
了认购股款。
根据和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5)第 000011 号),截
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1,428,57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0 元/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58,028.92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8,741,965.08 元,其中,增加股本71,428,57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917,313,394.08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1,428,57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71,428,571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5 月 7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4.00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4.00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4.0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0.0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8,028.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8,741,965.08 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认购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山东
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
拟向 160 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 160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规定条件的 6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3 家证券公司、24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16 名投资者。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上述 160 名投资者发出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