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环: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8:18:47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55,679,40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546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2,417,1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062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4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93,262,21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8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37,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789%;反对股 483,6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360%;弃权股 658,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85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3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64%;反对 48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00%;弃权 6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36%。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10,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712%;反对股 814,6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290%;弃权股 354,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99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02,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196%;反对 81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16%;弃权 3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88%。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00,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684%;反对股 785,9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210%;弃权股 393,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10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092,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821%;反对 78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69%;弃权 3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10%。
4、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709,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273%;反对股 814,3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289%;弃权股 15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43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30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02%;反对 814,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74%;弃权 1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2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348,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257%;反对股 855,7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406%;弃权股 475,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337%。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5,940,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33%;反对 85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67%;弃权 4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00%。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601,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970%;反对股 778,0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187%;弃权股 29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9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806%;反对 7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83%;弃权 2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1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08,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707%;反对股 901,3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534%;弃权股 269,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75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01,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948%;反对 901,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38%;弃权 2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60,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53%;反对股 490,3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378%;弃权股 62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76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53,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99%;反对 490,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1%;弃权 6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354,566,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2%;反对股 846,10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79%;弃权股 26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74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159,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006%;反对 84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47%;弃权 2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