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数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20:15:43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码:2025-05044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子祯先生;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 2020 号中建瑞贝庭酒店 4 楼子
瞻厅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鼎捷 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7 人,代表股份71,275,50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6.4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69,392,07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的 25.7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1,883,431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69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8 人,代表股份9,514,4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52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7,631,05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的 2.82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1,883,431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 0.698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71,392,83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70,33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269,822,500 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25,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4%;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3%;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64,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11%;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871%;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17%。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25,8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4%;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3%;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6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85%;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871%;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344%。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25,8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4%;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3%;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6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85%;反对 2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871%;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344%。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30,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1%;反对 28,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99%;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69,6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89%;反对 28,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987%;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24%。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1,232,5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98%;反对 26,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3%;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71,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489%;反对 2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798%;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13%。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26,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9%;反对 26,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8%;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65,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827%;反对 26,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756%;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需要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叶子祯先生、孙蔼彬先生、张苑逸女士以及刘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叶子祯先生、孙蔼彬先生、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关联股东均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61,462,027 股。
其中,叶子祯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85,000 股,孙蔼彬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00 股,张苑逸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10,000 股,刘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68,000 股,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9,971,265 股,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 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18,912,242 股,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4,52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756,6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10%;反对 39,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37%;弃权 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7,6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28%;反对 39,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4164%;弃权 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17,9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93%;反对 39,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6%;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6,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54%;反对 39,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4164%;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81%。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31,0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7%;反对 26,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68%;弃权 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70,0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331%;反对 26,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756%;弃权 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13%。
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16,0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6%;反对 41,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