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9:04:31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1 人,代表股份 181,376,94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9,233,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6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4 人,代表股份 2,14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4 人,代表股份 2,143,4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4 人,代表股份 2,14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24%。
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董事汤武,副总经理贾曦,监事殷庆允、王莎莎、刘万坤,见证律师宋雯、蔡畅;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副董事长、总经理栗延秋,董事、财务总监许菊平,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6,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4%;
反对 29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6%;弃权1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3,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987%;反对 29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6764%;弃权 1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50%。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7,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8%;
反对 29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弃权1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4,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360%;反对 29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6391%;弃权 1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6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6%;
反对 2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8%;弃权148,0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08%;反对 2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832%;弃权 148,0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1%。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6%;
反对 29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弃权1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2,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80%;反对 29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6857%;弃权 1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3%。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5,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8%;
反对 28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6%;弃权135,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2,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20%;反对 28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3349%;弃权 135,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1%。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6.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08,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6%;
反对 34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弃权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371%;反对 34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8680%;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2,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944%;
反对 38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93%;弃权1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3,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48%;反对 38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7632%;弃权 1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694,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4%;
反对 3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9%;弃权177,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73%;反对 3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7128%;弃权 177,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9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3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1%;
反对 29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9%;弃权1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7,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17%;反对 29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9549%;弃权 1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3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9,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6%;
反对 307,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8%;弃权149,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5,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398%;反对 307,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3659%;弃权 149,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42%。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41,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2%;
反对 2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3%;弃权153,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