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8:55:53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5名,代表股份314,56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341%。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份296,062,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73名,代表股份18,505,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7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78人,代表股份69,877,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8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9,736,9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42%;反对
4,417,3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2%;弃权 413,8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046,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862%;反对 4,417,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15%;弃权 413,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923%。
同意 309,733,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2%;反对
4,471,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6%;弃权 36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043,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818%;反对 4,471,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96%;弃权 3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8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09,433,6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78%;反对
4,417,3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2%;弃权 71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743,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522%;反对 4,417,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15%;弃权 7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264%。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9,425,9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53%;反对
4,504,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9%;弃权 63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735,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411%;反对 4,504,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458%;弃权 6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13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309,328,1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42%;反对
4,960,5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9%;弃权 27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637,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5012%;反对 4,960,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0988%;弃权 27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09,647,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56%;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956,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9577%;反对 4,537,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931%;弃权 383,7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92%。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9,372,2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82%;反对
4,505,4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3%;弃权 690,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68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5643%;反对 4,505,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475%;弃权 690,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881%。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44,645,44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4,589,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729%;反对
4,525,0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14%;弃权 80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44,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3680%;反对 4,525,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756%;弃权 80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64%。
8.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309,495,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74%;反对
4,550,4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6%;弃权 52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805,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405%;反对 4,550,4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5119%;弃权 5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76%。
8.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钟舒乔先生和张永臣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474,35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08,734,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6%;反对
4,551,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91%;弃权 80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1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3300%;反对 4,551,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5134%;弃权 80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6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09,760,4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6%;反对
4,416,5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0%;弃权 39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070,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198%;反对 4,416,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03%;弃权 39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598%。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00,110,1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39%;反对
1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