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32:4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7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77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414.84万股,该等预留限制
性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414.84万股已经失效。
7、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6人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315.363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5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2名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9.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616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0日上市流通。2024年6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429.50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6人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384.7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7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6名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536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上
述回购价格的调整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4日上市流通。
9、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450元/股。监事会认为上述回购注销和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9,391,772,691.52元,2023年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度营业收入30,528,634,731.12
营业收入 净利润 (X) 元 , 202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Am) (Bm) 33,199,829,363.58 元 , 2022-
考核年度内营业收入(A) 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
2022-2024 与净利润(B)实际完成 达 到 93,120,236,786.22 元 ;
年三年的累 2022-2024 值:
年三年累计 2022 年 度 净 利 润
计营业收入 1.A≥Am或B≥Bm,
净利润值达 1,355,158,866.16元,2023年度
值达到 X=100%;
1,006 亿元 到 68 亿元 净利润1,007,646,779.36元,
2.A<Am且B<Bm,
X=0%。 2024 年 度 净 利 润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55,703,652.14 元 , 2022-
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 2024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达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 到3,418,509,297.66元。实际完
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成值A<Am且B<Bm,因此,
注2: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公 司 层 面 解 除 限 售 比 例
为准; X=0%,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 就。
和实质承诺。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将按照规定回购注销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875.04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
2、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76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6 名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9.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
总股本由 5,126,291,557 股变更为 5,124,299,057 股,注册资本由 5,126,291,557
元变更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