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20:05:35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月 1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 189 号海珠科技园二期 1 号楼
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57,568,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2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432,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7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52,135,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6.34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366,8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78,6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2,288,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728%。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
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
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0,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
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8,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13%;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1%;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6%。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
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7%;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
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7%;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1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
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3,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9%;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1%;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14,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5%;
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2%;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2,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42%;反对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8%;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39,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8%;
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7,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8%;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7%。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
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7%;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4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1%;
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9%;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