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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38:48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计划使用160万元(含)且不超过31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另行使用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针对公司用于履行稳定股价承诺进行的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2元/股(含);针对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3元/股(含)。
针对公司用于履行稳定股价承诺进行的回购: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02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4,122股至221,1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963,178股的比例为0.0512%至0.0992%;针对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23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20,020股至1,040,0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 222,963,178 股 的 比例为0.2332%至0.466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针对公司用于履行稳定股价承诺进行的回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针对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
行的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8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及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用于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的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5%,最高成交价为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93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8,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1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9,7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用于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的回购股份合计167,400股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股份合计851,100股,将在本公告披露后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为实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回购的851,100 股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
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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