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35:49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 31 号南方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8,630,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9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4,182,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1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4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204,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55,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学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9,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0%;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02,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6%;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8%;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308%;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8%。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4%;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00,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212%;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4%;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00,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212%;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4%。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1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6%;反对 49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9%;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90,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91%;反对 4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5%;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27,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7%;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00,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289%;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1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6%;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90,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91%;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1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6%;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90,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291%;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094,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0%;反对 49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3%;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67,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6929%;反对 4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31%;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不再施行《监事会议事规则》,据此,范智俐女士、谢碧嫦女士、李志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感谢范智俐女士、谢碧嫦女士、李志成先生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0.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16,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3%;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89,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195%;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2%。
10.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116,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3%;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1%;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89,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195%;反对 4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2%。
10.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