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34:49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周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周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史正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280,104,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4688%(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4,431,000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79,336,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27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7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468,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7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0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5%;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974%;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7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28%;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974%;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7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8%;反对 5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7%;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53%;反对 5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9925%;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7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 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0%;反对 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442%;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7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 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37%;反对 2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442%;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6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反对 52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8%;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2,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40%;反对 52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0061%;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9%。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7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 3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79%;反对 3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99%;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8.00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提案 8.01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886%;
反对 5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977%;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142%;反对 5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2683%;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5%。
关联股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徐满花、史中伟、史正、杭州富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78,268,213 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审议通过。
2、提案 8.0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64,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1%;反对 5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1%;弃权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142%;反对 5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2683%;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5%。
议案审议通过。
3、提案 8.03 《2025 年度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296%;
反对 5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869%;弃权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6%。
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