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07:45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平
江国资”)出具的《关于提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平江国资作为持有公司 1.26%股份的股东,提出《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平江国资提议景峰医药董事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提出之日,股东平江国资持有公司股份 11,083,369 股,占总股本的 1.2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后的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 √
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说明:1、上述提案中第 4、6 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文件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除股东临时提案以外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时间: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
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 √
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