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8:59:35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孙雁军先生(董事长)、何雪娟女士、孙启蒙女士、何金堂先生、李晓娟女士
独立董事:陈正旭先生、钟敏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章小炎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俞挺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钟敏先生(主任委员)、陈正旭先生、何雪娟女士
上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总经理:孙雁军先生
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俞挺先生、熊小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
财务总监:李晓娟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尹检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丽师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上述人员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电话:0757-85638008
2、传真:0757-85638008
3、电子邮件:ir_feinan@163.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 3 号飞南研究院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及其他人员变动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吴卫钢先生、陈军先生、吕慧先生、李建伟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李加兴先生、毛谙章先生、汪宝兴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文光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卫钢先生、陈军先生、吕慧先生、李建伟先生、毛谙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加兴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03%;汪宝兴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36%;汪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377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3%。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会董事简历
1、孙雁军先生,196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 EDP 领袖班结业,肇庆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肇庆市荣誉市民。孙雁军先生1997 年与其他合作方合作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永和官东冶铸厂(已吊销);
2002 年 9 月成立佛山市南海区飞南有色金属冶铸厂(已注销);2004 年 8 月成
立四会市飞南有色金属加工厂(已注销);2008 年创办飞南有限,2016 年 9 月
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119%,与公司股东、董事何雪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何雪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4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8119%,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71.6238%,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为孙雁军先生之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为孙雁军先生配偶之兄长,除此之外,孙雁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雁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何雪娟女士,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精英总裁研修班结业。何雪娟女士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永和官东冶铸厂、佛山市南海区飞南有色金属冶铸厂、四会市飞南有色金属加工厂工作,2008 年
与孙雁军先生共同创办飞南有限,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雪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119%,与公司股东、董事孙雁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孙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14,4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8119%,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71.6238%,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启蒙女士为何雪娟女士之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为何雪娟女士之兄长,除此之外,何雪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雪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孙启蒙女士,199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浙江大学。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历任财务总监助理、采购经理、人事经理、
董事长助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启蒙女士通过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38%。孙启蒙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雁军、何雪娟夫妇的女儿,公司董事何金堂先生系何雪娟女士的兄长,除上述情况外,孙启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启蒙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李晓娟女士,199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经济学、管理学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天
赐材料(002709.SZ)证券部;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法务部;2020 年 3
月至今兼任控股子公司广东名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
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9,377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晓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俞挺先生,196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自 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生产部总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挺先生通过宁波启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