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8:56:4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259,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孙绍斌因工作原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丽芹 回避表决。回避事由:关联股东赵庆福、李良伟作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潍 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赵丽芹作为赵庆福、李良伟的一致行动 人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81,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庆永、曹峰东回避表决。回避事由:关联股东孙庆永、曹峰 东作为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59,37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八)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 2024
年年度
权益分
派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言、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