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8:36:35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社溪路 53号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楼一楼 108 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02 人,代表股份 179,118,2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4,638,534 股的 46.5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74,979,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5.4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98 人,代表股份数为 4,139,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400 人,代表股份 4,139,28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8,974,346 99.92% 98,634 0.06% 45,270 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995,377 96.52% 98,634 2.38% 45,270 1.09%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8,890,636 99.87% 139,124 0.08% 88,490 0.0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911,667 94.50% 139,124 3.36% 88,490 2.14%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8,895,106 99.88% 138,124 0.08% 85,020 0.0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916,137 94.61% 138,124 3.34% 85,020 2.05%
4、《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8,897,736 99.88% 136,039 0.08% 84,475 0.0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918,767 94.67% 136,039 3.29% 84,475 2.04%
5、《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7,126,700 98.89% 1,922,125 1.07% 69,425 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147,731 51.89% 1,922,125 46.44% 69,425 1.68%
6、《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8,960,206 99.91% 87,784 0.05% 70,260 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981,237 96.18% 87,784 2.12% 70,260 1.70%
本次会议提案5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东新、黄子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