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19 17:54:18
关于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见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公司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事项。公司董事会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公告了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提案人、提案程序、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8 号公司 101 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和会议召集人共同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4,928,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6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持有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2、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1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7,668,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0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载明的提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本所律师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的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总体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案的总体表决结果和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同意(股) 表决权股份总 反对(股) 表决权股份总 弃权(股)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 112,325,273 99.7585 117,515 0.1043 154,400 0.1372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 112,325,273 99.7585 117,515 0.1043 154,400 0.1372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 112,319,573 99.7534 117,515 0.1043 160,100 0.1423
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 111,159,073 98.7227 117,515 0.1043 1,320,600 1.1730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利润 112,223,973 99.6685 209,915 0.1864 163,300 0.1451
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年度报 111,157,873 98.7217 117,515 0.1043 1,321,800 1.1740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 110,655,722 98.2757 1,752,466 1.5564 189,000 0.1679
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
8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16,256,481 91.0161 244,215 1.3673 1,360,400 7.6166
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112,308,773 99.7438 121,715 0.1080 166,700 0.1482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3
10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111,037,973 98.6152 224,415 0.1993 1,334,800 1.1855
2024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3
11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112,208,073 99.6544 217,715 0.1933 171,400 0.1523
2024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
12 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111,150,473 98.7151 132,415 0.1176 1,314,300 1.1673
程>》的议案
13 关于《免去陶祺先生 112,228,373 99.6724 135,015 0.1199 233,800 0.2077
监事职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选举邓惠霞女士为公
14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8,684,513 96.5250 - - - -
立董事
选举徐敏先生为公司
15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110,119,166 97.7992 - - - -
代表监事
选举刘家铭先生为公
16 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107,576,335 95.5408 - - - -
工代表监事
注:相关关联股东已对提案 8、10、11 回避表决。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同意(股) 小股东所持股 反对(股) 小股东所持股 弃权(股) 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5 关于《2023年度利润 28,829,280 98.7219 209,915 0.7188 163,300 0.5593
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 27,261,029 93.3517 1,752,466 6.0010 189,000 0.6473
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
8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16,070,781 90.9218 244,215 1.3817 1,360,400 7.6966
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9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28,914,080 99.0123 121,715 0.4167 166,700 0.5710
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3
10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7,643,280 94.6606 224,415 0.7684 1,334,800 4.5710
2024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3
11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