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7:43:57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 95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172,2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71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杨林林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祁海珅、金良燕、闫宝
杰、杨宝海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 股 59,012,357 99.7297 113,400 0.1916 46,500 0.078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9,005,857 99.7187 119,300 0.2016 47,100 0.0797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9,012,357 99.7297 113,400 0.1916 46,500 0.0787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9,006,757 99.7203 139,000 0.2349 26,500 0.0448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8,917,232 99.5690 227,925 0.3851 27,100 0.0459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 股 59,001,557 99.7115 144,200 0.2436 26,500 0.0449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8,997,457 99.7045 147,600 0.2494 27,200 0.046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 于 公 司
6 2024 年 度 598,565 77.8099 144,200 18.7451 26,500 3.4450
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
7 司 2025 年 594,465 77.2770 147,600 19.1871 27,200 3.5359
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6、议案 7 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铖、吕品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