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光格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7:33:05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广二期”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格科技的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格科技”或“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广二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3号楼
注册地址
3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资本(元) 136,639.118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MQLUT6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6-07-29
经营期限 2016-07-29 至 2026-07-03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减持比例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方广二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90,000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方广二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32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76%。该期间的减持行为系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综上,方广二期在上述减持期间合计减持 1,490,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广二期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4,790,323 股减少至3,3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7.2581%下降至 5.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相关披
露要求。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 持股数(股)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
4,790,323 7.2581 3,300,000 5.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6日、 2025 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以及《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