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智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7:08:57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696,418.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7,829,144.8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390,684,758.9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361,657,072.06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9,027,686.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53,784,683 股,派发现金红利26,892,341.8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461,7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不需要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4,461,70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8,246,392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待确认股份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19,025,797 14.15 7,610,318 26,636,115 14.15
无限售流通股 115,435,912 85.85 46,174,365 161,610,277 85.85
总股本 134,461,709 100.00 53,784,683 188,246,392 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8,246,392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1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5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在2025年5月27日通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后续会根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正确、完整披露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情况。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 2850 号鼎智科技董秘办 联系人:
朱国华
电话:0519-85177830 传真:0519-85177830
九、备查文件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