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6:33:14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4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中富”)全资子公司长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容器”)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 2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中富(沈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实业”)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长春容器质押全部应收账款,并由公司及沈阳实业分别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 年 04 月 29 日
2、住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 2548 号
3、法定代表人:王海生
4、注册资本:2800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聚脂瓶胚及聚脂瓶、纯净水、矿物质水、饮料产品的其他包装物品的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珠海中富持有长春容器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30,139,299.07 41,892,052.89
负债总额 10,599,489.11 20,891,251.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599,489.11 20,891,251.27
净资产 19,539,809.96 21,000,801.62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4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审计)
营业收入 33,876,699.45 16,249,349.66
利润总额 1,907,401.59 1,508,954.27
净利润 1,572,738.07 1,460,991.66
8、被担保人长春容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物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1、长春容器质押全部应收账款。
2、根据吉林省金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出
具的《预评估报告单》,下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 3,859 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下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抵押物名称 权属证书编号 面积(㎡)
中富(沈阳)实业 沈房权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9148.85
有限公司名下厂房 005365 号
中富(沈阳)实业
沈开国用(2004)字第 0000011 号 34533.5
有限公司名下土地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2500 万元;
贷款期限:1000 万元、5 年,1500 万元、1 年;
贷款用途:固定资产贷款、采购原材料;
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长春容器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 2500 万元,沈阳实业以其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长春容器质押全部应收账款,并由公司及沈阳实业分别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长春容器承诺,在其名下不动产具备条件时,优先抵押给本次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替换本次授信抵押物。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春容器、沈阳实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抵押担保贷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8,52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83.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