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21:00:39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09:15 至 09:25,0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3 幢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95,056,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4,811,27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7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45,47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45,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45,47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3、公司监事李昊洋因工作原因请假,其余监事及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67,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5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21%;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67,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5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21%;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67,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5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21%;弃权 12,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6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4%;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94%;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21%;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8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7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4,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718%;反对 17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21%;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1727%;反对 177,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57%;弃权 20,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27%;反对 177,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57%;弃权 20,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16%。
关联股东杨文瑜先生持股 72,424,660 股、杨美芹女士持股14,850,528 股、杨惠静女士持股 7,496,474 股、衣志波先生持股39,609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5,029,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1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46%;反对 1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62%;弃权13,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92%。
就本议案的审议,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5,036,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 7,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 13,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325%%;反对 7,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5%;弃权 13,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5,02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4%;反对 16,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13,02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13%;反对 16,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47%;弃权13,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4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5568%;反对 16,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47%;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7,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568%;反对 16,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47%;弃权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