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20:21:44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5-037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
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38,497,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4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27,960,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537,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68%。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4,730,562 股,下同。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0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10,537,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537,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6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1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1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30,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3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30,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3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1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1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17,3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弃
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17,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130%;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7,960,192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29,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1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7,960,192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0,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