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7:5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 5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湖南
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授权代表)共计 131 人,代表股份数 78,759,4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71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 后的股份数量 216,006,490 股,下同)的 36.461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数 66,796,2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23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数 11,963,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8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28 人,代表股份数 11,963,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84%。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8,719,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弃权 6,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2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0%;反对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2%;弃权 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710,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42,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6,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4,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7%;反对 42,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弃权 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715,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0%;反对 37,9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6,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9,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3%;反对 37,9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9%;弃权 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709,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0%;反对 42,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7,9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2,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6%;反对 42,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弃权 7,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7,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反对 45,3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弃权 6,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1,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4%;反对 45,3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8%;弃权 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6、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6.01《董事长兼总经理向平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02《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士兵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1,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03《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泽兵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1,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04《独立董事荆继武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1,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05《独立董事郑鹏程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1,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06《独立董事何红渠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01,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10,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 47,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 10,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7、逐项表决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