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4:30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3,662,209 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6,337,791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如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3,662,209 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6,337,79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67,281,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8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5,959,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6.69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1,32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6,756,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0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34,5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7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1,32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86%;反对 1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9%;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9%;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2%;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71%;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4%;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4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1,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17%;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98%;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11、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