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29:50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5-016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贸易物流园永南路 99 号冠胜园区 3 栋 4 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志江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4,942,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36%。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4,891,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5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0,9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0,9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54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845%;反对 1,88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9%。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王兆春持股
12,087,790 股、于志江持股 7,348,120 股、付文武持股 3,489,850 股、珠海横
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134,900 股已回避表决,具体关联关系详见《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
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0,87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487%;反对 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54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845%;反对 1,88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9%。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对 1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0.040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4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147%;反对 13,98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47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0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欧阳婧娴律师、韩雪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