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25:40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53;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
3、调整前转股价格:17.73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7.57 元/股
5、调整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
一、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
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53,债券简称:豪美转债),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豪美转债自 2022 年 7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21.51 元/股。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年度利润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327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 21.51 元/股调整为 21.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董事会决定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29 元/股向
下修正为 17.97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072,862 股后
的股本 239,887,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
(含税)。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7.97 元/股调整为 17.73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本次“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 247,960,38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 5,383,087 股后的股本 242,577,2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38,812,367.52 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量增加至 7,008,212 股,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 253,017,256 股。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分红派息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361,447.04 元人民币(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金额为 1.555682 元(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每股现金股利为 0.155568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编号:2025-046)。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按照 P1=P0-D 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17.73 元/股,D=0.1555682 元/股;因此调整后“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17.73-0.1555682=17.57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