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沧州明珠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19:54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2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5,102,92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23.73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0,421,4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22.85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681,442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0.88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48 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247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81,190,02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4.8773%。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93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4%;反对 1,252,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70%;弃权 9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9,02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50%;反对 1,252,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6%;弃权 9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
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864,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5%;反对 1,262,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95%;弃权 976,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95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31%;反对 1,262,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7%;弃权 976,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87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7%;反对 1,22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89%;弃权 1,005,3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96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86%;反对 1,22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1%;弃权 1,005,3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3,765,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6%;反对 570,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 767,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9,852,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31%;反对 570,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1%;弃权 767,07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3,036,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反对 1,132,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65%;弃权 9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9,123,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46%;反对 1,132,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3%;弃权 9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519,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61%;反对 1,82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09%;弃权 762,5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606,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7%;反对 1,82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32%;弃权 762,5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558,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1%;反对 1,75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41%;弃权 789,6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645,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64%;反对 1,75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0%;弃权 789,6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6%。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3,06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1%;反对 1,220,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89%;弃权 814,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9,155,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41%;反对 1,220,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3%;弃权 814,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6%。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198,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9%;反对 1,528,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867%;弃权 1,376,4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28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27%;反对 1,528,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0%;弃权 1,376,4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38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0%;反对 1,361,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47%;弃权 1,352,7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475,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65%;反对 1,361,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3%;弃权 1,352,7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