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公告时间:2025-05-16 18:16:40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GLO2025SZ(法)字第 0117-1-3 号
致: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或“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下称“《律师工作报告》”或“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鉴于发行人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事项,本所根据发行人的最新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下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发表意见。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 6
第二节 正文 ...... 8
一、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8
二、 本次发行方案 ......11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伊戈尔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象发行
麦格斯公司/控股股东 指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伊戈尔电力 指 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
伊戈尔电子 指 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吉安伊戈尔 指 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吉安磁电科技 指 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伊戈尔数字能源 指 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伊戈尔电碳 指 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徽能启 指 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伊戈尔智能电器 指 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广东英备特 指 广东英备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伊戈尔电力
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鼎硕同邦 指 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费城伊戈尔 指 Eaglerise E & E Inc.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洛杉矶伊戈尔 指 Eaglerise E & E (USA), Inc.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日本伊戈尔 指 株式会社イーグルライズジャパ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伊戈尔 指 伊戈尔企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马来 DEG 公司 指 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BHD. ,香港伊戈尔
全资子公司
HI-BEAM 公司 指 HI-BEAMLIGHTING(M)SDN.BHD.,马来 DEG 公司全
资子公司
E&R 指 E&R LLC,洛杉矶伊戈尔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伊戈尔 指 EAGLERISE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北滘分公司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滘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吉安伊戈尔广东分公司 指 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安和威 指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企业
杰克明 指 杰克明(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企业
宿迁能曦 指 宿迁能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企业
创钰铭展 指 佛山创钰铭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参
股企业
环球律所/本所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2]518Z0110 号)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3]518Z0243 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4]518Z0304 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5]518Z0709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容诚会计师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
况鉴证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4]100Z1051 号)
《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48 号)
《公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指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见第 18 号》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审核要点》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5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
《编报规则第 12 号》 指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
37 号)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
上〔2024〕339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法》 督管理委员会 司法部令第 223 号)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
则(试行)》 司法部公告〔2010〕33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原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3 月
新增期间 指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我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