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5:59:23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限制性股票 42.50 万股,股票期权 47.50 万份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盈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实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
益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江苏
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7、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
8、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3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中,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50 万股;3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2.50 万份。因此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32 人变
更为 31 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1 人。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50.00 万股变更为 42.50 万股,股票期权数量 50.00 万份变更为 47.50
万份。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2.50 万股
3、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人数:31 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92 元/股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授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予权益总数的 本的比例
比例
毛家宝 董事会秘书 5.00 1.00% 0.0429%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董事会 37.50 7.50% 0.3216%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0 人)
合计 42.50 8.50% 0.3645%
(四)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2、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7.50 万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31 人
4、股票期权的预留行权价格:15.91 元/股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7.50 9.50% 0.4074%
(31 人)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预留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预留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24 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其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预留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预留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行权安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