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21:12:34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1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137,245,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8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6,505,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5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740,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3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742,7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740,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3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67%;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6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95,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9%;
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7%;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86%;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4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1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8%;
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86%;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4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197%;反
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77%;弃权 500
0.0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86%;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4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十)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1,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0%;
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86%;反对 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4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8%;
反对 3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