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49:46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74,600,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下同)72.0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4,556,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8,863,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81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600,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600,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600,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0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5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