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49:46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8 人,代表股份 98,837,3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93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6 人,代表股份 1,850,1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96,998,7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5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11,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5 人,代表股份1,838,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5 人,代表股份 1,838,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1%。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27,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1%;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0,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59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4.4916%;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27,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1%;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0,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59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4.4916%;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26,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3%;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1%;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9,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32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4.4916%;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75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26,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3%;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1%;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9,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328%;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4.4916%;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75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108,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625%;反对 69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057%;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6022%;反对 69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37.7006%;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972%。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9,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83%;反对 26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46%;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1,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4171%;反对 26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4.1344%;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12,5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37%;反对 9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92%;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5,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2544%;反对 9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5.2970%;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12,5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37%;反对 9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92%;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5,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2544%;反对 9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5.2970%;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678,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397%;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1%;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1,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4383%;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31%;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48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16,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77%;反对 9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