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27:54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采用现场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7,014,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37,014,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6,189,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437,4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980,7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596,6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611,85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
反对 980,7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
弃权 596,6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274,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反对 1,156,2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583,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449,05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
反对1,156,2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弃权 583,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419,3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1,007,5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587,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593,75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
反对1,007,5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弃权 587,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419,3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1,033,5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561,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593,75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
反对1,033,5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弃权 561,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628,51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反对 993,4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392,93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802,88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
反对 993,4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
弃权 392,93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35,414,7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1,012,1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587,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34,589,15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
反对1,012,1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弃权 587,9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