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23:44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议案 6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15:3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萃智路一号车创置业广场 1
栋公司研发总部 20 楼大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八)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九)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股份数69,965,289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97%(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410,183,04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500,03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408,683,01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74人,代表股份数
922,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6%。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69,043,26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1%。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数 922,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56%。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74 人,代表股份数 922,0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6%。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黄友川律师、魏萌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4,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
反对票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票20,6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3%;
反对票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9%;弃权票21,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2,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4%;
反对票8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弃权票22,1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53,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5%;
反对票8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弃权票27,7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
括代理人)共174人,代表股份数922,020股。其中赞成票810,456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000%;反对票8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8%;弃权票27,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2%。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4,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
反对票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票20,6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3,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
反对票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21,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
括代理人)共174人,代表股份数922,020股。其中赞成票819,856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95%;反对票8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17%;弃权票21,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8%。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9,862,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6%;
反对票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弃权票22,46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黄友川、魏萌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