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19:46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 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507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燕现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479,778,096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1,486,358,853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6,580,757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4人,代表股份 1,212,933,611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67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4,744,27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122人,代表股份 4,744,27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6%。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90,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5%;反对 4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4%;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1,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88%;反对 4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45%;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84,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9%;反对 4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9%;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情况: 同意 4,29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54%;反对 4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78%;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82,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8%;反对 4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0%;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01%;反对 4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31%;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81,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反对 4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2%;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2,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706%;反对 4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26%;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68,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反对 4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2%;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79,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50%;反对 4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7%;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2,494,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40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0%;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531%;反对 40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96%;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左雨晴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