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13:41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形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 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4 人,代表股份 77,517,6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0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7,7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8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6 人,代表股份 9,806,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3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8 人,代表股份 4,145,87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711,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5 人,代表股份 434,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3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76,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 40,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4,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4%;反对 40,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8%;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77,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3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5,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8%;反对 3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5%;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76,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 3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4,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3%;反对 3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7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 3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5,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4%;反对 34,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65,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反对 3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01%;反对 3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5%;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77,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40,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5,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0%;反对 40,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82,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反对 3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3%;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8%;反对 3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5%;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81,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 35,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77%;反对 35,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75,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8%;反对 41,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2%;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7%;反对 41,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5%;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关联股东潍坊鼎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合计持有公司 62,000,000 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03,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 41,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3,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7%;反对 41,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5%;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关联股东中民天合(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11,371,800 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