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光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9:04:00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4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湘江路 7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9 日青岛丰光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军、李伟、吕冬梅、王学良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军、李伟、吕冬梅、王学良回避本议案表
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守卫等 8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军、李伟、吕冬梅、王学良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 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军、李伟、吕冬梅、王学良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限售/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军、李伟、吕冬梅、王学良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41)、《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