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关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15 18:59: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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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林祯律
师、凌宇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281 号)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281 号)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经验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746,1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360 人,代表公司股份 555,865,717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36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同意 555,606,267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60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弃权 4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 555,605,267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 60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弃权 405,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同意 555,605,767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60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弃权 404,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同意 556,129,802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4%;反对 158,2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弃权 3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555,917,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反对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 375,9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555,971,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0%;反对 2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弃权 427,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同意519,858,8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70%;反对 36,329,5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9%;弃权 4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其中同意 517,212,9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217%;反对 38,917,2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8%;弃权 481,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其中同意 555,913,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6%;反对 216,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弃权 481,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同意 555,976,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9%;
反对 15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481,6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其中同意 547,594,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00%;反对 8,657,9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5%;弃权 358,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其中同意 555,978,0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反对194,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 439,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9%;
1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 555,580,052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反对 59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弃权 434,6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同意556,037,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8%;反对 135,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439,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
15.1 选举肖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35,730,68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85%;
15.2 选举杨建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4,863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11%;
15.3 选举陆维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2,659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07%;
15.4 选举谢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32,157,65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6%;
15.5 选举张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2,66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07%;
15.6 选举朱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4,66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1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
16.1 选举江秀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32,361,00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31%;
16.2 选举李青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2,65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07%;
16.3 选举王徐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同意 549,604,659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1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包括:
17.1 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