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玲珑轮胎: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15 18:02:32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61 号乙远洋大厦 A 座 27-28 层 邮编:266071
27-28/F, TowerA, COSCO Plaza, 61B Hong Kong Middle Road, Qingdao, Shandong 266071, P.R. China
电话/Tel : +86 532 5572 8677/8678 传真/Fax : +86 532 5572 8667/7666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法律意见书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法律意见书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点00分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会议室召开。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发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告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
法律意见书
料,并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资料,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4,749,02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36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68,2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3%。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368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2,217,25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146%;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68,2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3%。
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均未提出异议。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746,4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4%;反对4,737,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4%;弃权7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645,9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8%;反对4,82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弃权7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3.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856,700,0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1%;反对4,765,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7%;弃权7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78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9%;反对4,651,5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4%;弃权78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5.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6,929,2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6%;反对4,605,0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0%;弃权682,9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180,2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39%;反对4,605,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44%;弃权682,9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6.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

玲珑轮胎60196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