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4 20:24:5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天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目 录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3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编号 G25-L1-1)
各位股东:
2025年5月7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考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相关文件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股东大会 股东会
或 或者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目前,公司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
司”)。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 911201181030621752。”
······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本条为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依次变更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书。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 第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 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
行职责。包括:
行职责。包括:
······
······
(四)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四)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
委员会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大会开展工作。
······
······
党委支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
党委支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权······
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
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五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