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20:21:46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 号万科金融中心 B 座
17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67,262,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3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4,351,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2,910,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6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5,507,2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597,1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2,910,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65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8%;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0%;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 1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8%。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8%;
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弃权 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0%;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8%。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
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弃权 1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4%;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弃权 1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8%。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8%;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0%;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 1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8%。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4%;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 1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4%。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44,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9%;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9,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10%;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8%。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8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2%;
反对 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 1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7,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98%;反对 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8%;弃权 1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4%。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79,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
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弃权 1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4%;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2%;弃权 1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4%。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4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6%;
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11%;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8%。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9,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3%;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5,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1%;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 1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