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20:13:41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珊瑚、监事唐娟和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7%)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珊瑚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
2、持有公司股份1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4%)的监事唐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
3、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7%)的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兰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嘉维康”)于近日收到陈珊瑚女士、唐娟女士、李玉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陈珊瑚 200,000 0.097%
2 唐娟 194,000 0.094%
3 李玉兰 200,000 0.097%
减持 占公司总
序 股东 股份 减持 减持 股份 减持 减持
号 名称 来源 目的 方式 数量 股本的 时间 价格 备注
比例
(股)
按照减 公司如发生权益
首次公
持实施 分派、公积金转
开发行 自身 不超过 2025年6月
集中 不超过 时的市 增股本、配股等
1 陈珊瑚 前已发 资金 50,000 6 日至 2025
竞价 0.024% 场价格 除权除息事项的,
行的股 需求 股 年 9 月 5 日
确定 上述发行价格亦
份
将作相应调整
按照减 公司如发生权益
首次公
持实施 分派、公积金转
开发行 自身 不超过 2025年6月
集中 不超过 时的市 增股本、配股等
2 唐娟 前已发 资金 48,500 6 日至 2025
竞价 0.024% 场价格 除权除息事项的,
行的股 需求 股 年 9 月 5 日
确定 上述发行价格亦
份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如发生权益
首次公 按照减
分派、公积金转
开发行 自身 不超过 2025年6月 持实施
集中 不超过 增股本、配股等
3 李玉兰 前已发 资金 50,000 6 日至 2025 时的市
竞价 0.024% 除权除息事项的,
行的股 需求 股 年 9 月 5 日 场价格
上述发行价格亦
份 确定
将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珊瑚女士、监事唐娟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兰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珊瑚女士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嘉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监事唐娟女士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嘉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兰女士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嘉
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