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20:37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泉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4 年年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1,020,372,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3,317,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9 人,代表股份 17,054,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1 人,代表股份 73,177,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6,122,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9 人,代表股份 17,054,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68%。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238,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9%;反对 4,82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9%;弃权 3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4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44%;反对 4,82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36%;弃权 3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238,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9%;反对 4,822,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弃权 3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4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44%;反对 4,822,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2%;弃权 3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4%。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4 年年度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23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8%;反对 4,823,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7%;弃权 3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4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31%;反对 4,823,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5%;弃权 3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4%。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5 年年度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483,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9%;反对 4,77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0%;弃权 1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192%;反对 4,77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51%;弃权 1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6%。
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386,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4%;反对 4,920,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2%;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191,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71%;反对 4,920,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6%;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六)《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5,238,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9%;反对 4,8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0%;弃权 3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4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50%;反对 4,8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20%;弃权 3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