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09:46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顺山。
5、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300 号研试中心三楼。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 8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385,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4,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284,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1,716,000 股,下同)的 65.6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2,240,7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55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14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1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3 人,代表股份 1,151,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9,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65%;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3%;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9%;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59%;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2%。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75%;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59%;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75%;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3%;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75%;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59%;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62%;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59%;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9%。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4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3%;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29,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6,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72%;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2%;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0,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 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6,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406%;反对 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8%;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6%。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7,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4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3%;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