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涪陵电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5-14 19:05:4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一、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十)《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议案表决
三、律师发表现场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议案报告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16 亿元,利润总额 6.15 亿
元,净利润 5.14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33 元。扣除本年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04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0.33 元。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不断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能力的提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共召集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0 项重要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运行良好。全体董事尽职履责,围绕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公司认真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4 项重要议案,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以及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在《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有效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定期报告,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挥了自身专业优势,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024 年,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运营及管理情况,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通过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权限,提升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结合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新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建立董事履职情况台
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构建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梳理查找问题及漏洞,并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整改促进制度完善、流程优化、强化执行,有效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率与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不断维护良好的控制环境和有效的控制程序,有力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按时编制、审议、披露了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各项重要事项临时报告共 65 份。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开展情况
2024 年,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对门户网
站进行了改版并重新上线运行,以便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同时,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上证 e 互动”、公司邮箱等方式,耐心解答投资者的质疑、回复留
言、澄清市场不实传闻等;保持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网上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与沟通,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保持了公司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形象。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要求,未发生对外发布信息不合规等情形。
六、2025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保持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积极面对经营管理中的机遇与挑战,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跟进新《公司法》及后续法律规则变化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董事会也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价值认同,并在保证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分红,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利共赢,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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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议案报告二]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三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四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4年 10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年 11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六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兰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1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运作情况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