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5-14 16:00:19
证券代码: 300861 证券简称: 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3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 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30
2、 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 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
( 七) 出席对象
1、 凡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 会议地点: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一)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
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二)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已于本通
知公告的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三) 提案 12、 提案 13、 提案 14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
表决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
三、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和有效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
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原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 异地股东可用邮件、 信函方式登记。 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三), 并附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 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邮件、 信函须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 因邮递延时、 丢件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
在前述规定时间收到异地股东登记资料的, 相应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4、 邮件发送参会资料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将邮件名改为“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股东姓名/名称” 的形式, 邮件发送后请于登记时间内电话确认。
5、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 登记地点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人员交通、 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庞阳
联系电话: 029-87049244
邮箱: securities@ylmetron.com
邮编: 712100
七、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投票代码为“350861”, 投票简称为“美
畅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 25, 9: 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 持有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 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美畅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
权的议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2)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
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注:
1、 本人(单位) 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 准确, 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2、 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 信函、 传真以
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