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9:25:08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35 人,代表股份 281,250,7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41%。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0,915,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19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9 人,代表股份 60,335,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5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34 人,代表股份 60,349,4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 人,
代表股份 14,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29 人,代表股份 60,335,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0,66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反对 48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1%;弃权 106,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61,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反对 48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3%;弃权 106,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0,65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8%;反对 48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弃权 108,7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58,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03%;反对 48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4%;弃权 108,7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80,658,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反对 478,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弃权 113,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5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83%;反对 478,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3%;弃权 113,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0,653,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7%;反对 4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弃权 118,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5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5%;反对 4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9%;弃权 118,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695,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7%;反对 47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弃权 7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94,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06%;反对 47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2%;弃权 7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8,794,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30%;反对 1,45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6%;弃权 101,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8,794,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30%;反对 1,45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6%;弃权 101,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8,78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65%;反对 1,468,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6%;弃权 97,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8,78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65%;反对 1,468,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26%;弃权 97,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9,761,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4%;反对 481,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 106,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61,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4%;反对 481,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2%;弃权 106,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事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667,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8%;反对 47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108,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9,766,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4%;反对 47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6%;弃权 108,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659,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6%;反对 479,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