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8:16:49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了《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6 号)。
3.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75,55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3.9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5,3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9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6,020,18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5,82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 人,代表股份 19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2%。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
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8,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4%;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
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提案 8.00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
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4,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5%;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提案 9.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6,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2%;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9%;弃权 2,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6,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2%;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提案 11.00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5,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6%;反
对 31,9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