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7:17:35
证券代码:301520 证券简称:万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