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13 16:26: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变更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拟/实际投 项目拟/实际投
序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入募集资金与 备注/预计完成时
号 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间
资金差异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 28,964.58 28,964.58 0.00 2024 年 4 月已终
建设项目(注①) 止
新能源汽车充电场 2025 年 3 月已终
2 站建设项目(注 1,582.59 1,582.59 0.00 止
①)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 2025 年 3 月已结
3 发中心建设项目 17,028.09 17,028.09 0.00 项
(注①)
2025 年 3 月增加
新型电网侧储能电 项目建设内容,项
4 站建设项目(注 29,385.25 29,385.25 0.00 目名称调整为“新
②) 型储能电站建设项
目”
2025 年 3 月拟投
入募集资金由 7 亿
5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 45,000.00 7,906.66 37,093.34 元调整为 4.5 亿
设项目 元;项目预计完成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6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 69,004.07 2,313.89 66,690.18 2025 年 12 月
项目
拟/实际投 项目拟/实际投
序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入募集资金与 备注/预计完成时
号 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间
资金差异
7 南通协鑫热电有限 30,000.00 0.00 30,000.00 2026 年 5 月
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8 石柱七曜山玉龙风 8,000.00 0.00 8,000.00 2025 年 12 月
电二期项目
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112,900.00 0.00 不适用
(注③)
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205.89 30,200.00 5.89 不适用
(注③)
合计 372,070.47 230,281.06 141,789.41
注:①“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已终止;“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前述三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终止/结项时点的实际投入金额。②“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 29,385.25 万元,2025 年 3 月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后,项目名称调整为“新型储能电站建
设项目”,后续相关新型储能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69,004.07 万元。③募集资金首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万元;2024 年 4 月“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后,新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205.89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主体等情况,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相关持股平台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69,004.07 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新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新能”)、广州新能智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能”)、太仓鑫网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鑫网”)、内蒙古协鑫智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协鑫智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关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借款金额以募投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偿还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续自动续期。借款利率参考借款时点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中山新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山新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E2P3RA2W
3、成立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4、注册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国昌路 3 号二楼 203 室
5、注册资本:5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郭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巽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0%
9、经查询,中山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